莆田市检察院强监督担使命公益诉讼显成效
强机制 聚力量 优环境 “现在上班,我们感觉好多了。”日前,在莆田荔城海峡商务大楼上班的小刘看着楼外干净整洁的环境感慨地说。以前,海峡商务大楼周边长期堆放面积超100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臭味熏天,蚊虫横飞,污染水系,对周边单位造成了严重影响。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主动上门走访座谈,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整改措施,让该处垃圾全部完成清运。 这是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积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实现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 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强化诉前程序办理,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就发现的线索积极与政府主管领导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并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主动协调促进落实,这是莆田市检察院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的一个举措。 “我们树立跟进监督意识,认真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至2019年办理的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查。”莆田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郭国林介绍。 2019年4月,秀屿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湄洲岛非法采砂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湄洲岛管委会农林水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并履行职责的问题,及时通报上级主管机关,并向党委、人大做专题汇报,推动涉案三处违法搅拌站得到完全拆除,涉案单位负责人受到免职处理。 与此同时,莆田市检察院立足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局,不断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跟踪督导力度。 凝聚各方力量 2019年6月,荔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辖区非法占用农用地从事水产养殖案,涉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635.45亩。该院在市检察院的跟踪督导下,多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整治工作,并向5家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该案的办理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形成专项整治方案,辖区80户养殖户完成退养,取得良好效果。 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众人拾柴火焰高。莆田两级检察机通过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做好公益诉讼。 今年4月28日,莆田市检察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确立了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协作互助、线索移送、个案沟通、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六项机制,为共同发挥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3月26日,莆田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线索移送职责,并在移送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具体协作事项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各业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督联动,该意见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意见施行后,莆田两级检察机关着力从刑事案件中挖掘公益诉讼线索,对非法捕猎、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盗伐林木、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损坏公益行为的线索摸排力度明显增强。目前,已储备公益诉讼线索8件,已立案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我们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机制作用,通过探索交办、督办、提办、领办等措施拓宽公益诉讼办案成果。”莆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伟平表示。 优化监督环境 积极营造公益诉讼法治氛围 “按程序参照省委做法办理。”今年2月,莆田市委书记刘建洋在莆田市检察院呈送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作出批示。今年8月20日,该意见得到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下发执行。 这是莆田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职能发挥情况,持续推动党委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意见的一个缩影。 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然分工不同,但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为此沟通协调成了重要环节。 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莆田市检察院就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城市执法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就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合调查等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基层检察院也积极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4月,秀屿区检察院联合秀屿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在东庄镇、笏石镇开展“文明扫祭、共同防疫”系列活动,通过现场执法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为检察机关携手监管部门保护公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莆田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互补,灵活运用报刊杂志、“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和举措,用案例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王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