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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改装射钉枪打猎 此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2016-05-24 10:23:25 来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4日讯  射钉枪是建筑工地以及装修行业使用较多的一种工具。然而,有人却发挥“聪明才智”,将这一工具改装成有一定杀伤力的猎枪。这不,家住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某小区的王某、曾某就因改装射钉枪为猎枪而犯非法制造枪支罪,日前被梅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突发奇想 改装射钉枪上山打猎

2014年七八月份,王某从网上看到用射钉枪可以改造枪支的方法后,向曾某提出共同制作的想法。曾某听取王某的想法当场表示同意参与共同制作。随后,王某、曾某一起到市区市场上出资购买一把射钉枪及射钉枪用的10颗空包弹和一个红外线瞄准镜。随后,王某自己一人又去一家钢材店购买一根50厘米长的无缝钢管,随后俩人在家里对射钉枪进行改造。射钉枪改造成枪支后,王某、曾某有空闲时就带着这把改造的枪支上山打猎。

2015年6月一天,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将王某、曾某抓获,并在曾某家中扣押了一把用射钉枪改造的枪支及4发子弹。经鉴定,王某、曾某改造的射钉枪可以发射制式弹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

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曾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以改装方式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法官释法:

射钉枪究竟是工具还是枪?

改造前的射钉枪,算不算枪?《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各种知觉的各种枪支。

办案法官表示,没有改造的射钉枪不属于枪支,“除非主观上有把射钉枪改装为法律认定的枪支的故意,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改造。不然,射钉枪永远不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枪支。”

( 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