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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法院审理一起非法采捕红珊瑚案

2016-06-08 11:06: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哭泣的“皇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红珊瑚色泽喜人,质地莹润,享有“宝石中的皇后”的美称。因其高昂的市场价值,被一些不法分子所觊觎。

近日,连江县法院对一起非法采捕红珊瑚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依法认定被告人史华明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资料图片

“这种掠夺式的采捕方式就如同犁地一般,对海底生物进行了赶尽杀绝,对海底生态系统是毁灭性的打击。”连江县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史华明非法采捕行为对于依赖红珊瑚生存的海底生物而言无异于一场灭顶之灾。

道听途说

他极力编织“发财之梦”

2014年10月的一天,史华明在连江县苔录镇琇邦码头听别人聊天谈起:“近期很多船舶到日本小笠原岛附近捕捞红珊瑚,效益不错,一次出海捕捞可以抵上好几年收益。”虽然明知道采捕红珊瑚是犯罪行为,政府也三令五申禁止渔民出海捕捞红珊瑚。但在高额利润驱使下,史华明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普通的渔船难以满足采捕红珊瑚的需要。为此,史华明找到了隔壁乡镇一个叫“倪凯新”的技术人员对自己的“三无”渔船进行改装。史华明在船舱前端安装一部起网机,并到宁德霞浦购买了1000张捕捞红珊瑚的渔网、100块石头和700米长的网绳。同时,在苔录镇雇佣了史嘉明等10名渔工,加足油料,准备出海所需的粮食、肉类、蔬菜、饮料、烟等。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当一切准备就绪,只需等待合适出海时机的出现……

长途跋涉

他抵达臆想“应许之地”

2014年10月29日深夜,夜色弥漫在连江苔录镇琇邦村澳口码头,村中一片宁静。此时,多数渔民早已入睡,但史华明渔船上的11位渔民精神抖擞。为了这次出海捕捞,他们等待了半个月,已经花费了40万元。凌晨2时,史华明渔船出发向南行驶前往这些人心中财富之地——日本小笠原海域。

天有不测风雨,又或是上天对他们这次违法行动的一次警示。11月7日,当渔船行驶至小笠原岛南面时遇到台风天气。已有36年捕捞经验的史华明知道面对这类极端天气最好做法应回港避风,但已花费巨资、对金钱已极度渴望的史华明屏蔽了一切理智选择,在附近海域抛锚避风到11月21日下午又重新出发。22日晚上24时,他们到达此次航程目的地小笠原东北海域。

当史华明指挥船员扔下两个捕捞红珊瑚的模具后,一想到捕捞上来的将是比黄金更有价值的宝物时,史华明心中就激动无比。

罪责难逃

他终将面临“牢狱之灾”

“我们先将绳子固定在船舷两侧,在渔船的末端绑上石头和渔网并用一根10米长的镀锌管固定在一起,然后将它沉入海底。这样石头如果能撞击到海底的红珊瑚就能将红珊瑚打碎落入渔网内,再利用起锚机将其拉起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史华明详细供述了采捕红珊瑚的过程。

一路的风雨艰辛,让史华明、史嘉明似乎看到财富就在眼前。就在他们盘算发财大计时,23日上午,他们被日本海上保安厅抓获。后因违反日本相关法律规定,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5年。2015年4月28日,史华明被遣送回国。同年10月5日,史华明主动到连江县公安局投案。

虽然史华明因此次出海猎捕红珊瑚已经在日本接受审判并受过刑事处罚,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连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