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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为幌 忽悠走270余万元

2016-08-01 10:06: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闽清一男子打着合伙投资经营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生活日常用品的幌子,忽悠了合伙投资人270余万元。

2012年,吴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许某。许某称自己正在做福州市各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生活用品的项目,但跑关系需要用到钱,后期经营也需要资金投入,所以想找人合作。吴某信以为真就爽快的答应了。之后,许某就陆续以此为幌子,共让吴某出资270余万元。

2015年3月,吴某才惊觉上当受骗,随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随即将许某抓获归案。

近日,闽清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决许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