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空酒瓶带来的风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今年56岁的老张在晋江某小学当保安,虽说家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但也算过得去。几十年来,日子平淡如水。然而,一次无心之失打破了这份平静。 去年2月5日晚上8点多,老张像往常一样清扫保安室。看到地上一个空酒瓶,老张随手就往窗外扔。“啊!”窗外瞬间传来叫声。 这叫声来自和老张同村的曾某。原来,曾某正好路过该小学门口,而酒瓶不偏不倚地砸到了她的右眼。受伤后,曾某被送进了医院。 见曾某住院治疗了12天,老张带了9000元赔偿给她。但曾某认为这远远不足以赔偿她的损失,要求老张赔偿更多的费用,两人为此产生分歧。 经鉴定,曾某右眼眶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我觉得他是故意的!”去年4月18日,曾某向晋江公安局提出控告,但因曾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尚未达到过失致人伤害罪的重伤标准,无需追究老张的刑事责任,晋江公安局遂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后,生气的曾某将老张起诉到法院。晋江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老张在支付了9000元的基础上,赔偿曾某各项损失共68990.83元。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老张仍没有对曾某进行赔偿。今年4月26日,承办人员林峥嵘到银行对其进行财产控制。然而,林峥嵘发现在老张银行卡内只有刚发的当月工资,而且仅有1600多元。 得知老张的银行卡被冻结,女儿张某阳主动到法院沟通。“我爸他只是无心之失,现在一时要让我们赔这么多,我们也拿不出来啊。”张某阳满面愁容地对林峥嵘说道。而林峥嵘也深知老张家里经济本来就不好,一个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让他一下子赔偿这么多钱显然不可能。 “你们家的大概情况我也清楚,既然事已至此,你们家属帮忙筹下钱,把人家损失赔偿了。另一边,我也会做曾某的工作,看能否作出退让,都是乡里乡亲的,早点了结对大家都好……”林峥嵘顺势做起张某阳的工作。 在林峥嵘耐心地劝解下,张某阳心态慢慢平衡,答应尽力筹钱。而林峥嵘也开始打电话联系曾某,做其思想工作。但因曾某没有经济能力,受伤后所花费的医疗费对她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因此,曾某不愿让步。 “近7万块对张某不是小数目,如果他分期得还上10几年,时间太长了……”林峥嵘自己多次和曾某进行沟通。与此同时,考虑到该村村干部对曾某更为了解,林峥嵘又动员村干部和曾某沟通。尤其是通过与曾某是堂亲关系的该村治保委员张某,对其进行劝说,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多方努力下,曾某才终于同意让步,为老张减少了1万元赔偿金。 最后,老张和曾某和解。日前,老张一次性赔偿曾某58000元,双方摒弃前嫌。 (本报记者 林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