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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偷5瓶啤酒 涉嫌盗窃犯罪

2016-10-25 10:46: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5日讯  一男子入室偷不到贵重物品,只找到5瓶啤酒喝,不料涉嫌盗窃罪。近日,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彭某依法批准逮捕。

入户偷不到贵重物

偷走5瓶啤酒被捕

今年7月23日晚,彭某在经过仙游县龙华镇三郊路边上,发现一辆面包车的窗户没有关上,且当时已经是半夜,周边都没有行人。于是,彭某心生歹念,想到车上去偷点东西。在车内仔细翻找过后,彭某只找到一个卷帘门的遥控器。他试着按了一下遥控器,发现停车位置所在的房子的卷帘门打开了。于是,彭某进入该房子,发现卷帘门后侧的房间内有一个冰箱,冰箱内有几瓶啤酒。见屋内没人,彭某就偷了5瓶啤酒,并来到这户人家的邻居门前喝,走前还不忘把电动卷帘门用遥控器关上。

喝完啤酒后,彭某觉得不过瘾,打算再次进入这户人家瞧瞧还有没有贵重物品。就在彭某打开门准备再次行窃时,被租住在该房子里的潘某当场抓住。

检察官说法

将公私财务非法占有即为盗窃

盗窃5瓶啤酒怎么就涉嫌犯罪了呢?彭某一直觉得自己很冤。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嫌疑人具有将公私财务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且实际实施了以下任一行为就构成盗窃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一年内实施3次以上盗窃的;入户盗窃,不以取得财物为前提;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显然,彭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郑昇莹 林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