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出售廉价物 诈骗钱财百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男子钱某以公司名义让业务员刘某在QQ群内发布出售低价货物的信息,诈骗他人钱财119多万元。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据了解,钱某于2003年5月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7月初,钱某在明知公司没有实际存货备货的情况下,授意公司业务员刘某在化工QQ群上发布消息,称己公司持有200吨二甲苯的货物欲出售,且每吨价格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几天后,莆田某化工公司看到该消息产生购买意向,便与钱某的公司取得联系。双方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了200吨二甲苯的购销合同,约定款到后发货。在合同签订当日及同月13日,该化工公司依约将人民币60万元、59万元的两笔货款汇入钱某的国际贸易公司商业银行的账户内。 钱某收到货款后,当即持其公司公章及本人私章以及现金支票等,到银行将货款119万元全部取走。钱某将其中一部分款项用于还债,并携余款带家人潜逃。潜逃期间,还更换其和家人的身份信息,以此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2015年12月,钱某在南京市某菜市场内被民警当场抓获。 荔城法院认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1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故法院判处钱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并责令其退出赃款119万元,返还受骗的化工公司。 (杨心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