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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开赌“六合彩” 非法牟利被判刑

2017-01-18 09:39: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莆田何某梅与儿子吴某明代收“六合彩”赌注,经手赌资上百万,从中抽成牟利几十万元。近日,母子俩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2014年5月份,何某梅在自己家中收取“六合彩”赌注,报给上线,从中抽成10%牟利。2016年1月份,其儿子吴某明便开始接手收取“六合彩”赌注。同年4月19日,民警接到举报后,在何某梅家中当场抓获吴某明及多名赌徒,并当场查获了大量记录“六合彩”押注的单据,从何某梅、吴某明的房间分别查获三本笔记本账本。经查,何某梅和吴某明母子二人经手赌资上百万,非法获利几十万元。次日,何某梅向莆田市公安局投案。同年5月5日,何某梅退赃共计十万元。

荔城法院认为,何某梅、吴某明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进行非法揽注猜码牟利,供不特定的人员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何某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已预交);吴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已预交)。
(杨心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