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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追回“不翼而飞”的炸药

2017-01-18 11:13: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龙岩市、新罗区公安机关破获大田县炸药被盗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大田县一石灰石矿内存储的炸药被盗,共计17箱408公斤流向龙岩市。”2016年12月25日20时许,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接到省公安厅、龙岩市公安局的案情通报。

发案时间拖得越久,有效线索湮没得越快,必须尽快查清案情,找回被盗的爆炸物品,消除辖区的安全隐患!紧急的案情火速在龙岩市公安机关间传递,一场与时间的博弈如火如荼地展开。

犯罪嫌疑人章某指认藏匿的炸药

非法采矿进度慢

矿主四处找门路

2016年10月份开始,龙岩市新罗区的章某因为看到铅锌矿市场有利可图,就和表弟范某合伙雇人到上杭和连城交接的某处矿硐里,以人工挖掘的方式非法采矿。为了不被村里人举报,他还答应赚到钱会给曾当过村干部的张某财(分干股)分红,打算好好地赚上一笔。

其实对于采矿这个行业,章某可以说是个行家里手。早在2008年之前,章某就帮一个老板管理一个有证矿硐。后来矿硐被征用了,也就另谋出路。

“人工挖掘速度太慢了,根本赚不了钱,你去找一下,看谁有火工材料(指炸药和雷管)出售。”2016年12月中旬,章某打电话给表弟范某(无证矿的管理人)去找火工材料,并承诺给予他一定的报酬。

范某联系上曾经做过煤硐的洪某,对方答应帮忙问一下,没有多久就联系上了袁某。2016年12月24日,被一再催促的袁某联系到黄某。

黄某是湖北人,因为入赘来到龙岩市新罗区。他早期在大田县一带挖过矿,对那一带矿山比较熟悉,于是决定和弟弟去碰碰运气。当天上午11时,黄某带着弟弟和朋友周某一起开着一辆皮卡车去大田县踩点。

天色渐暗,冬天的夜晚寒意不断袭来,可是3人在车里却不敢大声说话。因为他们在某石灰石矿矿部发现了一部停放的运输火工品的专用货车有炸药,就在远处等待着。直到次日凌晨,等工人都熟睡后,3人便将车上的15箱硝铵炸药、2箱乳化炸药(共17箱约408公斤)盗走。

同样在凌晨时分,袁某的手机突然响起。“我这里有17箱炸药,总的卖16200元,要不要?”黄某问。袁某盘算着到时候转手还可以赚上1倍,就答应了。俩人约定凌晨5点到新罗区某路口接头。

雁过拔毛皆得利

赃物藏匿民房里

几通电话下来,章某、范某、洪某、袁某这几个上下线、中间人都知道炸药和雷管已经准备好了。袁某独自开车到达约定地点,过了一会儿黄某也到了。“可以!”袁某查看后,将15箱包装完好的硝铵炸药和2箱开封的乳化炸药搬到自己车上,然后交给黄某16200元就各自离开。

按照之前谈妥的条件——1箱炸药必须配50发雷管,袁某把自己前期非法购买储备好的电雷管1800多枚也放到车上。因为凌晨都在紧张地等待和交货,他疲惫地在某处停车休息。到了早上7时,洪某联系上他,让他等待电话通知。

此时,范某打电话给章某说,已经联系好卖家,一套要2200元。“今天是周末,银行没那么早开门,我尽快准备好现金。”章某回答说。10时许,章某在老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银行柜台上一次性取了45000元。不久,洪某就催促章某快点到某菜市场接他,并通知袁某直接开车到连城县新泉下高速。

章某开车载着洪某一起前往连城县,路上将现金37400元给了洪某,并在新泉高速出口和袁某碰面。3人一起到庙前镇某村一三岔口,把炸药和雷管搬到章某车上,洪某坐袁某的车子离开,在车上给了袁某33400元,他从中私吞了4000元。

随后,章某将买来的17箱炸药和配套的电雷管运至上杭县某村,找到表弟范某,一起将电雷管搬到其租来的一栋自建房一楼杂物间。范某觉得放在一起不安全,就打电话给同村的张某贵,说要把炸药存放在其家中,并许诺给他一些好处,在征得同意后就把17箱炸药搬到张某贵家中二楼一房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