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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权纠纷结怨 毁坏财物获刑

2017-02-20 09:34: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0日讯    本是邻里乡亲,却因邻权纠纷结下梁子,其中一方还故意打砸对方新建房屋。近日,三明市大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联等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和六个月,并视其情节依法判处缓刑一年。

2013年初,陈某修在家建房,因该规划地与陈某联、陈某炜、陈某兴等人的家族祖墓相邻,陈某联等人认为其建房影响家族“风水”,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虽经村、镇等多方调解,但双方仍互不相让,矛盾症结也就此埋下。2013年9月,陈某联、陈某兴、陈某炜等10余人持铁棍、锄头、钢筋、铁锤等工具将陈某修新盖楼板的支撑物敲断,造成部分新盖楼板塌陷的后果。2015年6月,陈某炜等人又将黑色油漆涂抹到陈某修房子的大门及外墙处。2015年7月,陈某炜、陈某联等人故技重施,再次使用事前准备的拖把、水瓢、502胶水、香蕉水、水桶等工具,将2桶黑色油漆涂抹到陈某修房子的大门及外墙处,后逃离现场。

大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被告人陈某联、陈某炜、陈某兴因邻里纠纷而共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卢新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