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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亲如母女 下手狠如豺狼

2017-02-24 09:12: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4日讯  十几年的闺蜜,年长的待年轻的视如女儿,没想到这个“女儿”却不顾情义,竟然向闺蜜下手,转钱又盗金首饰,最终要接受法律制裁。

甘某和曾某是要好的闺蜜,两人认识已有十来年。同租住在漳州市区的一出租屋内。曾某比甘某年长十几岁,待甘某如同女儿一般。平日里,甘某向曾某借钱,曾某都无二话,而且有时还让甘某自己拿着银行卡去取钱。

曾某还将手机密码、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毫无保留地告知了甘某。却不料,这埋下了安全隐患。不久,甘某因赌博欠下不少钱,还在网上借了贷。为还债务,甘某心底起了歪念,将手伸向了闺蜜。

2016年12月21日晚,甘某趁曾某熟睡,拿起其手机,下载安装了支付宝,并以曾某的名义注册了支付宝账户,绑定了其名下的两张银行卡。随后,甘某分三次向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共转账19999元后,删除支付宝软件和银行交易短信,曾某毫不知情。12月29日23时许,甘某又趁曾某熟睡,偷走她的银行卡到柜员机取了1800元,并用曾某微信转了8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上后,删除相关记录。

甘某心想偷走闺蜜这些钱先救急,日后再偷偷把钱还上就好。但事情还是在2016年12月30日暴露了。这天,曾某要到银行给她儿子转生活费,怕被发现的甘某开始想办法要拖住曾某,但是儿子需要钱曾某怎能拖延。

曾某在去银行的路上,接到了甘某的电话,甘某坦白了她偷偷转走曾某一张银行卡里的7600元,请求她的原谅,而另一张卡被偷转走的14999元,甘某却瞒着不说。念着二人十几年的闺蜜关系,曾某很快原谅了甘某,而且得知甘某缺钱后,还主动借了12400元给她,让甘某写下一张2万元的借条。

闺蜜如此待她,可甘某非但不感恩还变本加厉。今年1月6日下午,甘某趁曾某去健身之际,又盗走了其租房里的金首饰。之后,面对曾某的追问,甘某不予承认,无奈下,曾某选择报警。

漳州市芗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发现甘某具有较大作案嫌疑,电话传唤其到所里接受调查。见事已败露,2月21日下午,甘某从外地赶回巷口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盗窃曾某2.2万余元和两件金首饰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