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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4万元 构成诈骗被判刑

2017-02-24 09:27: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4日讯   仙游男子张某良将所持三张工商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经银行多次催缴仍未还款。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据了解,自2008年起,张某良向某银行申请三张信用卡。2008年11月26日起使用的一张信用卡,于次年8月25日透支本金19906.13元;2009年5月24日起使用的一张信用卡,于同年8月12日透支本金10064.57元;2009年8月24日起使用的一张信用卡,于当日又透支本金近9988.52元。张某良所持的以上三张信用卡共计透支本金39959.22元。透支逾期后,银行在2012年6月份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多次向张某良催收,张某良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2014年8月14日,银行向莆田市公安局报案。同年11月13日,张某良在仙游县被民警抓获;同月24日,张某良向银行归还上述三张信用卡本金39959.22元,同时归还上述三张信用卡所欠的利息及滞纳金共计77820.27元,张某良持有的上述三张信用卡所透支的本息已全部还清。

荔城法院认为,张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本金39959.22元,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张某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杨心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