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跨省非法运输制毒物品2.55吨 武平俩男子获刑罚

2017-04-19 09:04: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为谋利,吴某和程某动起制造麻黄素的念头,并跨省运输了2550.15千克麻黄素。近日,武平县法院以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2016年3月,由吴某出资、程某负责管理,在河南某山头租赁一厂房用于生产麻黄素,并购买生产麻黄素的原材料及设备。原材料及设备运至厂房后,吴某雇请涂某、林某(均另案处理)生产麻黄素,并允诺每生产一吨麻黄素给付工资5万元。麻黄素成品生产出来后,被告人吴某叫程某、林某把生产出来的麻黄素运至武平县存放。后程某、林某等人分两次将生产出来的麻黄素用木箱打包封存后从河南运至武平县城仓库。同年4月24日,该仓库存放的93袋用编织袋装的疑似麻黄素晶体被武平县公安局查获并被依法扣押,被告人程某被当场抓获,查获的疑似麻黄素晶体净重2550.15千克。经鉴定,送检的20份检材均检出麻黄素成分。被告人吴某也于当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运输用于制造毒品的麻黄素共计2550.15千克,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俩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程某在共同犯罪中情节相对较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性质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陈立烽 曾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