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的银行密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出于信任,不久前,福安市的王先生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好友陈某某,并委托其帮忙到银行取钱。熟料,陈某某竟然背叛好友的信任,成功盗走了王先生微信账户10090元。 所谓:“不义之财,必招致祸。”近日,福安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急需用钱 男子生财“有道” 2016年上半年因为孩子生病,急需医疗费用1万余元的陈某某独坐家中发愁。忽然间,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经营二手车行的好友王先生曾托他到银行取过款,密码他都知道,但可惜没有对方的银行卡。 能不能用取款密码登陆上王先生的微信?陈某某转念一想,如果成功,那就用微信转账功能将银行卡里的钱取走,如果不行便作罢,也没有什么损失。越想陈某某贪念越甚,心里不停地盘算着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好友账户里的钱取走。 难道陈某某就没有一点羞耻心?据其被捕后交代,王先生曾向自己放过“高利贷”,要求利息高昂,因此他一直心有不快,这也更坚定了盗窃的决心。 多方转账 企图掩人耳目 当天晚上,陈某某操作王先生的微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王先生微信账户中的10000元分4次转入到自己的微信小号的账户上。随后,陈某某用该微信小号将钱款全部转账到其名下的另一微信账户中,藉此以掩人耳目。 尽管如此,陈某某尚觉得不够“保险”,其翻看通讯录找到了一个可靠的生意伙伴,谎称其微信急需转账提现10000元,希望该生意伙伴可以代为提现转账,并承诺给予对方一定的好处费。 而陈某某有一张银行卡是其在外地捡拾陌生人身份证后用该身份证所办的,为了制造假象,陈某某让该生意伙伴转账到该银行卡中。于是,在该生意伙伴不知情的帮助下,陈某某的银行卡账户中终于多了10000元。 次日凌晨,贪得无厌的陈某某再次登陆王先生微信账户,连90元都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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