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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摩托车 撞人肇事被批捕

2017-05-04 09:06: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在城区繁华街道骑摩托车走神,碰撞老妇致死方知后悔。日前,年仅19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被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据悉,2017年3月8日20时许,朱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永定区政府往南门桥方向行驶,途经永定城区最繁华的南门街路段时,朱某未集中精力骑车,忽然走神,等到感觉情况不妙时,已碰撞前方由路左往路右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黄某,最终造成摩托车损坏及被害人黄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4月10日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朱某未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交通环境复杂的城镇主要街道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遇行人正在途经人行横道横过街道时未注意停车让行,酿成事故的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肇事后,朱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并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待朱某的是的民事方面的巨额赔偿和法律的惩罚。

(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