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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再行窃 十三年里五进宫

2017-05-11 09:21: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1日讯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武平县男子方某却总想着靠偷、靠抢过日子,屡屡作案,在短短九年内因犯抢劫、盗窃罪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不久,刑满释放刚两个月,该男子又一次作案。近日,武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0月20日9时许,方某来到武平县某眼镜店谎称要购买眼镜,趁店员饶某到店后房间取眼镜时,将饶某放于该店收银台上的一部玫瑰金色苹果6S手机盗走。饶某报警后,警方通过查看视频监控找到方某,方某将所盗手机归还给饶某,取得饶某谅解。经估价鉴定,被盗手机价值4070元。

据了解,这并不是方某第一次被判刑,之前已经四进宫,最后一次于2016年8月24日刑满释放。

(陈立烽 曾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