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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美丽陷阱” 捂紧钱袋子

2017-05-16 09:52: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报记者为您盘点近年来最常见的五大经济犯罪手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   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近年来,花样百出的经济犯罪手法被不法分子包装成“可口的馅饼”,让受害者在“一夜暴富”的神话中血本无归,甚至家破人亡。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我省警方一直不遗余力。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解到,2016年,我省开展了金融风险专项治理、“猎狐行动”等10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整治突出经济犯罪,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经济领域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全省破获经济犯罪案件9170起,比上年上升22.1%。

本报记者盘点了近年来最常见的非法集资和传销经济犯罪手法,您在生活中若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开这些“美丽陷阱”。

手法一:“高额回报”的迷雾

以“互助”“慈善”“复利”“境外投资”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这些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警方提示: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理财、基金、众筹、股权等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不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文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做盲目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手法二:花样翻新的投资噱头

在“高收益”面前,不少人往往屏蔽了“高风险”。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人性弱点,编造出花样不断翻新的噱头,引诱人上当。

近年来大热的房地产投资,成了变相融资的“沃土”,不法分子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诱导公众购买。甚至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

老年人群体在不法分子眼里也是一块“大蛋糕”。养老、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这些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的投资名目,吸引着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警方提示:切记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

手法三:光鲜名目下的网络传销陷阱

包装再华丽的传销,也躲不开“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特征。近年来,网络传销蔓延的势头也十分迅猛。

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十分好辨认,不法分子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以数倍甚至数十倍投资本金的“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设置推荐奖、领导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人发展他人参与。再通过设置提现门槛、定期重置、后台操纵产品价格等手段,牟取暴利。

警方提示: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往往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