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引发大冲突 “复仇”引来刑罚
2017-07-13 10:11: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3日讯 因小事引发冲突,把人打成轻伤。近日,宁化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 2016年10月16日, 陈某受宁化某寺庙主持委托,帮忙运送香客到附近县城。陈某在倒车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李某,两人发生激烈的争执。事后,陈某越想越不服气,就邀请赵某(另案处理)帮忙,找李某、以及当天也在场的熊某等人算账。见到“仇人”后,陈某、赵某就冲了上去,将李某、熊某两人打倒在地。事后经鉴定李某受伤情况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日。 (高佳颖 伍国融 徐凤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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