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进宫”不悔改 网络设赌又获罪
2017-07-17 09:16: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7日讯 7月6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涉案赌资全额予以追缴。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沈某曾经获刑仍不知悔改。经审理,沈某伙同林某、张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为“六合彩”或足球等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中,沈某涉案赌资数额累计224万余元,犯罪情节严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沈于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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