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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让他人酒驾 结果双双被查获

2017-07-20 09:47: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0日讯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罪,对两名男子予以立案。

周某、吴某、沈某和柯某4个人系朋友。5月6日晚,4人一起在平海镇溪边村一农家饭店吃饭,席间4人均喝了不少酒。之后,吴某欲回去休息,周某觉得自己喝太多了,没有办法开车送吴某回去,便想让喝得少的柯某驾车送吴某,并把车钥匙给了柯某。柯某接过钥匙,没有多想,就驾驶着周某的车辆载着周某和吴某离开饭店。

车辆行驶到平海镇西柯村路段时,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柯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00.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即被秀屿公安分局立案。而周某明知柯某喝过酒,还指使喝酒的柯某开车,并且提供了钥匙和车辆,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提供了车辆,是典型的共同犯罪,也被秀屿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予以立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周金赞 郑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