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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捐“闹热”款 8人寻衅滋事被拘役

2017-07-29 14:2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9日讯   今年正月期间,当人们还沉浸在新年热闹喜庆的气氛中,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却上演了一出因“闹热”捐钱引发的寻衅滋事案。近日,华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往年华安县大坑村的民俗“闹热”都在农历八月十五,但今年因修建新庵,村民将其定在正月十五(即2 月11 日),并由陈某财负责活动组织及拉赞助。

2 月10 日,陈某财到某矿业公司拉赞助时,该公司吴经理认为时间不对,遂让保安把情况了解清楚。但是保安直接拒绝了陈某财的要求。次日中午12时许,“闹热”中负责扛大旗的赵某明对该矿业公司未捐款心怀不满,煽动并带领队伍前往该公司滋事,造成公司损失9862元。

近日,经华安县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明等8人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各被告人均能自动投案,并积极赔偿公司损失,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明等人判处拘役,缓期执行3至6个月不等。

(郭晓东  苏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