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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且醉驾 致己伤残又被拘

2017-08-01 10:34: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近日,漳平市法院依法认定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又5日,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6500元。廖某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漳平市法院遂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原来,今年初,在漳平市桂林街道某路段发生两辆摩托车碰撞的事故,造成当事双方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调查,两名驾驶人刘某和廖某不仅无证驾驶还酒后上路,双方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事故造成廖某的一只眼睛失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林珏珏 李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