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报复致重伤 男子被判六年刑
2017-10-13 09:29: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3日讯 遭遇打砸便恶意报复,持刀砍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近日,福鼎市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蔡某守有期徒刑六年。 经查明,被告人蔡某守与被害人颜某素有积怨。2015年5月,被害人颜某便以蔡某守欠其欠款未还为由,到蔡某守家中寻找其未果后,便打砸蔡某守家房门并打了蔡某守父亲一巴掌。次日16时许,被告人蔡某守与雷某权(已死亡)驾驶小车时见被害人颜某在某民房一楼会所内,二人为报复便持砍刀进入会所追砍颜某,被害人朱某见状阻拦时腹部亦被砍伤,后二人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颜某伤情属重伤二级、七级伤残;被害人朱某属轻伤二级。 承办法官提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记因冲动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章小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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