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恶意报复致重伤 男子被判六年刑

2017-10-13 09:29: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3日讯   遭遇打砸便恶意报复,持刀砍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近日,福鼎市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蔡某守有期徒刑六年。

经查明,被告人蔡某守与被害人颜某素有积怨。2015年5月,被害人颜某便以蔡某守欠其欠款未还为由,到蔡某守家中寻找其未果后,便打砸蔡某守家房门并打了蔡某守父亲一巴掌。次日16时许,被告人蔡某守与雷某权(已死亡)驾驶小车时见被害人颜某在某民房一楼会所内,二人为报复便持砍刀进入会所追砍颜某,被害人朱某见状阻拦时腹部亦被砍伤,后二人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颜某伤情属重伤二级、七级伤残;被害人朱某属轻伤二级。

承办法官提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记因冲动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