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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内大打出手 男子赔钱又获刑

2017-10-16 08:32: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4日讯   KTV本是人们茶余饭后放松心情的休闲场所,然而有人却因在KTV与人发生争执而大打出手,以致酿成严重后果,最终赔钱又获刑。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在KTV寻衅滋事的案件,被告人陈某和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支付两名被害人赔偿款。

2015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陈某、曾某等人在某KTV演艺吧的T台上手拉手围着一圈跳舞。此时,在演艺吧喝酒的吴某也上去T台跳舞,由于T台较小,吴某想从陈某、曾某等人围成的圈中穿过去时,双方发生冲突。陈某、曾某等人对吴某及过来劝架的叶某拳打脚踢并用木凳子砸,吴某和叶某当场倒地。事后陈某、曾某等人逃离宁化,于2017年被民警抓获。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吴某和叶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吴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叶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陈某、曾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二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和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支付两名被害人赔偿款。

(俞育宁 张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