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巧合的“债主讨债”
本是到酒店买卖银行卡,不料,一方却上演一出苦情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在酒店内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中遇债主上门讨债,交易物品被抢……这一切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酒店内遭抢 不料牵涉“案中案” “喂,警察吗,我要报案,我在酒店被人抢了20万元现金!”5月4日,安溪县公安局湖头派出所民警接到男子杨某报警。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在繁华的湖头镇区公然抢劫20万现金!接到报警后,湖头派出所民警感到很震惊,迅速出警,当日就立案侦查,固定现场证据,展开外围调查,寻找嫌疑人线索。 案发第2天,嫌疑人郑某、占某主动到安溪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人的供述却使得整个案件发生了大逆转——所谓“20万元现金被抢”的抢劫案竟牵扯出一起“案中案”…… 债主来讨债 真相竟是“黑吃黑” 原来,杨某事先与郑某在网上联系买卖身份证及银行卡事宜,双方谈妥以18万元的价格成交“身份证43张、信用卡142张及配套U盾142个”,并约定在湖头镇某酒店交易。 5月4日,当郑某得知杨某“单刀赴会”后,却打起了另一个算盘。郑某与占某、“耗子”等人商议,决定上演一出“霸道债主上门讨债”的苦情戏。 当杨某如约而至后,郑某以验卡为由,要求杨某拿出交易的身份证、信用卡及U盾等物品,并随机抽取部分进行查验,占某则在一旁与杨某闲聊。此时,5个不速之客手持水果刀闯了进来,声称占某借钱不还,今天来了结此事,并假意对占某拳打脚踢。占某则佯装跪地求饶,并称自己正在谈一笔大生意,很快就能把钱还上。 就在此刻,其中一名男子手持水果刀,强抢了交易的全部银行卡等物品,要求以此抵偿占某的欠款。占某解释银行卡等物品并非其所有,而是杨某的,并苦求把银行卡等物品还给杨某。但5人不为所动,随后便火速离开。而郑某、占某则假意追赶,趁机溜之大吉。 闹剧终收场 法网恢恢无疏漏 一场精心策划的霸道债主上门讨债的戏可谓是天衣无缝。然而,令郑某一伙人意料不到的是,杨某竟然报警了,并将银行卡等物品“偷梁换柱”,谎称是20万元现金。经过一夜反思,郑某、占某认为这个“黑锅”不能背。于是,案发第2天,2人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全部犯罪事实和盘托出,一场“黑吃黑”闹剧也终于水落石出…… 郑某、占某等人自以为“黑吃黑”,杨某定不敢报案,自己不费一分一厘就能强取非法财物。而杨某则抱着侥幸心理,一方面想追回自己的非法财物,一方面又想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人性的贪婪蒙蔽了他们的双眼,各自的如意算盘也终将落空。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剧情如何反转,每个人最终都要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近日,安溪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而郑某、占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尚在侦查中。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志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