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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年交损友 参与盗窃步歧途

2017-12-20 10:13: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0日讯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王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1000元;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涵江少年吴某年幼时经历父亲入狱、母亲外出务工又离异。他从小随祖父母长大,因厌学、同学唆使而早早辍学。之后,吴某和一些所谓社会上的朋友来往密切。

2016年10月的一天,吴某与朋友王某结伴到涵江某网吧后门,由吴某望风,王某上前盗走“五羊-本田”摩托车一部(价值5933元)。轻易得手后,吴某一伙又于凌晨到某居民楼下,盗走另一部“本田”摩托车(价值5985元)。之后,他们驾驶偷来的两部摩托车逃离现场至江口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被盗车辆均已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涵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