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毒针去偷狗 射中孕妇判死缓
2018-02-08 10:21: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8日讯 从网络上买来毒狗针去偷狗,不曾想却射中孕妇致其死亡。经龙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龙岩中院以被告人邱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人损失38万多元。 邱某因盗窃前科服刑出狱后,从网上购买了1把弓弩、205支毒狗针。2015年12月2日凌晨,邱某开着租来的小轿车从晋江市窜至漳平市官田乡石门新村,用弓弩发射毒针欲射狗,未曾想狗跑掉了,毒针打到正好从树林出来的被害人李某凤(已怀孕7个月)右小腿上,邱某见状驾驶小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李某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李某凤系被内装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液体的“毒针”刺中右小腿,引起中毒导致严重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次日,公安机关在晋江市安海镇将邱某抓获。 (凌丽蓉 李国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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