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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60余万 “黄金大盗”被判刑

2018-04-12 09:21: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因无力偿还生意欠款,小伙铤而走险,利用微信冒充他人敲诈勒索女友钱财,并疯狂盗窃金店黄金及财物共计60余万元。日前,经大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唐某龙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元。

2017年,唐某因家装生意经营不善,欠下数十万元的债务无力偿还。2017年8月30日中午,唐某途经大田县建设镇某珠宝店时心生盗窃邪念,当天就对珠宝店进行踩点并准备好口罩、橡皮手套等作案工具。8月31日凌晨2时许,唐某携带作案工具并利用路边的铁质梯子,爬窗进入珠宝店二楼,盗走店铺内黄金饰品262件、现金人民币4700元,总价值达60余万元。此外,2017年初,唐某龙还通过网络购买微信号,虚构身份添加女友郭某为好友,并以曝光郭某不雅视频为要挟,要求郭某某花钱消灾。郭某害怕不雅视频被公开,与唐某商议此事,并转账人民币10000元给唐某让唐某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唐某收款后对郭某谎称已经解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钟晓萍 陈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