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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实施抢劫 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2018-05-25 10:42: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近日,建宁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抢劫罪的王某批准逮捕。该案中,该院发挥检察职能,充分利用法律职权讲效率抓实效依法作出审查逮捕,严厉打击抢劫犯罪。

据了解,2017年底,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在建宁县某乡镇,冒充警察身份尾随被害人陈某并实施抢劫,共计抢得现金62000元。王某等人实施这一违法犯罪的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建宁县检察院通过公安部门的移送获悉此案后高度重视,侦监科干警多次到公安部门加强对案件的研判和细节探讨,确保案件的查办质量。同时,该院在公安部门对该案立案后,第一时间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全程对公安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侦查的时效性及侦查证据的合法性,为追究王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奠定基础。

目前,鉴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案犯等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院侦监科以王某涉嫌抢劫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代云 朱国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