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购房退税的陷阱

2018-05-25 11:17: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大量购车、购房人的详细资料,冒充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身份联系被害人,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可享受购房退税……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起电信诈骗案件。

招兵买马欲诈骗

26岁的林某是安溪人,初中毕业后就没有继续上学。2013年,林某因为寻衅滋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这几年,林某陆续换了不少工作,但始终没有一份工作能够坚持超过一年。

林某也知道自己这样“混日子”不是办法,就想着找机会狠赚一把。2016年6月的一天,林某在和朋友王某聊天的时候,想到了一个来钱快的方法。“我们可以合伙诈骗,然后把骗来的钱平分……”王某说。随后,他们制定了一个周密的方案:林某负责去网上联系买诈骗对象的资料;王某去买手机卡、手机,并负责实施具体的诈骗。

“一个好汉三个帮”,在王某看来,实施诈骗也需要“帮手”。2016年7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钟某,王某希望钟某帮忙取款,并约定好取每笔可获10%的抽成。而钟某怕自己忙不过来,又找来林某钦帮忙,并约好每天支付给林某钦500元的工资。

分工明确骗钱财

“您好,我是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您近期购买的商品房可以办理退税手续……”2016年7月的一天,王某冒充“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给家住三明市梅列区的李先生打去了电话。

李先生将信将疑,王某却准确地说出了李先生买房的信息,使李先生信以为真,于是按照王某电话的指示,找到附近的银行自助柜员机进行操作。在通话中,王某指示李先生一步步操作,最后李先生将自己卡内的全部5万多元钱款转入了王某的账户。

李先生的钱款到账后,钟某和林某钦立即赶到附近的银行,用最快的办法把卡里的钱款取出。之后,钟某扣下事先约定的取款数额10%,并将余下的的钱存到王某和林某指定的银行卡上。

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的李先生立刻向警方报案。2016年9月12日,林某、王某、钟某在安溪县城厢镇一住宅内被民警抓获。同日,嫌疑人林某钦在安溪县剑斗镇东阳村一民房内被民警抓获。据统计,2016年6月至8月期间,林某、王某、钟某、林某钦骗得被害人李先生、黄女士、罗女士、庄女士等人款项共计人民币8478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