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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竟酒驾 吊销驾照还获刑

2018-08-07 09:39: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江某系驾校教练,持有准驾车型B1驾驶证,却因醉酒驾驶获刑并吊销驾照。

今年5月6日晚9点,江某饮酒后驾驶闽(JXXX2学)号小型轿车与对向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王某的朋友报警,江某在现场等候处理。

经鉴定,江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到175.7mg/l00ml,属醉酒驾驶。经古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江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11日,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江某的驾驶证。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江某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而仍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江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黄晓芬 林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