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取钱人
三人每天不定时到各银行取钱,短短14天取现663万余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关于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手法已经众所周知,但是依然有大意的公司和个人因一时疏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最终钱款被骗取。近日,经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延平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叶某某、熊某某、许某某作出判决。 财务人员频频被骗 2017年11月10日,南平某公司财务吴女士匆忙报警,称自己被人骗走单位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我和分公司的小林都是用QQ聊工作上的事情。”吴女士回忆,从11月6日起她们都在交流近期要招投标的项目,中间好像有个隐形人,把她和小林在QQ上的聊天记录、招投标函件都截取,甚至篡改了漳州分公司的对公账号和账户名,再把文件发给自己。 “一个不留神,应转给漳州分公司的10万元投标保证金被我错误转到了江西南昌某公司的账户上,且去向不明。”想到这里,吴女士毛骨悚然。 嫌疑人熊某某到柜台取钱 两天后,相同的情况出现在浙江丽水和安徽亳州的两家企业里,他们损失更为惨重,分别被诈骗34万元和30万元。 警方顺着账户查,被诈骗的款项基本都在10分钟之内分流到6至8个账户,其中一部分最终分流到叶某某、熊某某、许某某的账户上,并在广西南宁各银行以现金方式被取走。 这些取钱的究竟是什么人?随着进一步侦查,3名神秘取钱人的身份曝光,巧的是他们3人均是台湾籍,且已经乘航班离开。 高薪诱惑走向犯罪 这3人到底是不是网络诈骗的嫌疑人,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叶某某等3人长期无业,在台湾期间遇到招聘赴大陆工作的机会。招聘工作人员还交代到大陆开展业务,每周薪酬可达1万元,并且说到了广西南宁,公司会有人接应。 叶某某等3人到南宁后,雇主林某某和胡某某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在饭桌上,他们直言这份工作很轻松,只要他们在南宁申领银行卡,每天按要求去银行网点取钱,取好了上交就算完成任务。 工作只是取钱,薪酬又如此之高,这钱,恐怕是来历不明的黑钱。许某某等人面面相觑,心里自然也有数了。 3人在南宁安顿下后,在林某某的指导下办理了手机卡,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分别申领了3到4张银行卡,便开始按“上家”的要求,每天不定时到各银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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