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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

2018-10-19 14:4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第三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实际上,大部分需要短期资金的人,其实,还是有能力按期偿还借款。但是,与高利贷不同,利欲熏心的“套路贷”团伙瞄准的是借款人所拥有的资产,并非借款产生的高额利息。“到了约定时间,他们会千方百计让你无法还款。”许晓阳说。

“套路贷”公司会要求借款人必须现金还款,但是到还款时间不与借款人见面。由于借款人是和“套路贷”公司员工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以只能还给该员工。而且合同的还款日期一般写明详细的截止时间,罚息也很高,所以只要保证在这个时刻借款人还不上钱,就意味着借款人将面对高额罚息。

一旦借款人违约,“套路贷”公司就要开始“平账”了。

第四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平账”是“套路贷”公司盈利的主要手段。“就是这一步,让你陷入还款的‘无底洞’。”许晓阳介绍说。

对于没有什么抵押物的,“套路贷”公司就会忽悠借款人再去另外一个小额公司借款还款。其实另一家贷款公司也是该“套路贷”公司所开。紧接着,“套路贷”公司只是让借款人再重复第二步“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的步骤,进入另外一个坑。一个接一个看起来很美丽的陷阱,让借款人无法自拔。如此反复“转单平账”,垒高借款金额,让受害者的债额短期内几何式倍增。

今年7月,福州警方摧毁一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民警摆放涉案物品。

对于有抵押物的借款人,例如房屋、汽车等,“套路贷”公司将根据第二步签订的相关合同,把抵押物据为己有。

而借款人,除了利滚利的天价利息,此时已是一无所有。

去年5月,福清一知名企业老板的儿子林某由于经营的公司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向黄某借款6万元,借款期限20天,实际到手只有4.72万元。自认倒霉的林某原本想等20天后把6万元还掉就没事了。可没想到,签订借款合同第6天,黄某就说林某的风险系数高,必须立即还清全部钱款,否则就要收取违约金。黄某还威胁林某会去其家里催债,还要将其借高利贷的事情向外界宣传。

无奈之下,林某再次接受了黄某提出的借款12万元的建议。黄某承诺,只要再借这一笔钱,他们公司就知道林某有还款能力,以后就不会出现提前解约的情形,只要林某按期还款就行。

令林某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多月后,黄某等人再次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要求林某继续向其公司借款20万元,并签订空白借款合同。后来,黄某等人又先后介绍了1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给林某“平账”,让林某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债务越垒越高至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