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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

2018-10-19 14:45: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如果不慎身陷“套路贷”,该怎么办?

第一

无论“套路贷”是否最终被法院认定,对于借款人而言,它究其本质都是一个民事纠纷,借款人本身不会因为借款承担刑事责任,切勿因催债自乱阵脚。对方如果暴力催债,立即报警,切勿胡乱抵押财物或者转卖财物,以防越陷越深。

第二

如果债权人起诉,作为债务人请一定出庭应诉。不少被告在收到法院开庭通知的时候都极为惶恐,下意识逃避,但这样只会让事情更糟。出庭答辩是被告最后的权利,因为在审理借贷纠纷时,法院本身就需要排查类似“套路贷”的非法形式,被告的答辩是法院查明事实的最好助手。

第三

请尽可能收集借款真实本金的证据。几个常用的证据类型:建议保留全部与贷款机构的通话和催款录音;如果对方以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发送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朋友,那么可以保留短信、微信上的相关记录;保留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如果对方进行暴力催收,可以采用录像的方式记录下来,后续作为证据。

第四

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合理消费、理性借贷,不要恶意拖欠借款;确需借款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警惕“空白合同”“阴阳合同”“虚假合同”等非法形式,明确“手续费”“违约金”等收费名目,确保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一致。如遭受损害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应向有关监管机关或行业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电话:110(24小时值守),0591-87094094;举报邮箱:fujiansaohei@163.com。

(本报记者 谢梦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