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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27年犯罪嫌疑人名声 河南张玉玺疑罪从挂22年终被判无罪

2019-02-20 12:49: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今年春节前夕,在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的第22年,张玉玺终于拿到了夏邑县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书,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27年来,张玉玺终于过上了一个平静的春节。

27年前,因与邻居张公社斗殴引发命案,张父死亡,案件迟迟没有结论。这27年里,张玉玺与张公社一家没过上一个舒心的春节。

当地一名政法干警也坦言,办理此类案件最棘手,特别是有亡人的一方,情绪尤为激动,要求偿命,在证据有瑕疵的情况下,办案机关往往不敢轻易放人,也不敢轻易下判,致使案件迟迟不能结案。

“案子虽然结了,但双方的积怨还没有消除。这种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在农村的危害性特别大。”当地一名村干部说。

邻里纠纷引发命案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对张玉玺的起诉书显示,1992年7月3日上午,张玉玺因纠纷与本村村民张公社发生口角、厮打,继而引发双方家族人参加厮打。在殴斗中,张玉玺手持铁叉猛击张公社父亲张超明的额顶部,致使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下午1时许,张玉玺被传唤到夏邑县李集镇派出所,次日被夏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张玉玺被羁押近5年后,夏邑县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提起公诉。

1997年5月19日,夏邑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玉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我没有用铁叉打张超明。”张玉玺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院。

1997年10月28日,商丘市中院二审裁定,张玉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案件发回重审前6天,即1997年10月12日,张玉玺的堂弟张胜利和张叶在浙江海宁被公安机关抓获。

时隔近4年,2001年6月7日,夏邑县检察院对张胜利、张叶二人提起公诉。指控称,在这起殴斗事件中,张胜利持木棒猛击张超明头部,致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系轻伤,二人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罪。

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胜利有期徒刑13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叶有期徒刑3年。

一审判决后,张胜利、张叶均未提出上诉。

2001年9月11日,已被羁押9年的张玉玺被取保候审。

两个家庭深受影响

从看守所出来后,张玉玺没有回家。

案发时,30岁的张玉玺有3个孩子,女儿5岁、大儿子3岁、小儿子刚满1岁。因张超明的死亡,他的家被张公社亲属砸了,堂屋停放着张超明的尸体。

为了躲避村里人的白眼和死者家属的辱骂,张玉玺的妻子带着小儿子外出打工,其父母带着孙女和大孙子在出嫁的女儿家附近搭建了10多平方米的小窝棚居住,曾一度外出讨饭。

张玉玺从看守所出来已过去近10年光景,女儿、儿子对张玉玺几乎没什么印象。他来到父母住的小窝棚,心情异常沉重。之后他拉来些碎砖,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大点的窝棚,直到其母去世。

之后,张玉玺与妻子隐姓埋名躲到海口,在工地上搬转头、打零工为生。

张公社一家也因这次群殴发生改变。案发时,张公社仅有18岁。在他们看来,父亲不能就这样死去,死了无人抵命,非常冤,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一位村民说,不少村民对张公社家充满同情,毕竟死了人。张玉玺一家人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坐牢的坐牢,没坐牢的不敢回家。

一审判决后,张玉玺的父母曾劝他不要上诉,“过几年就出来了,别再折腾了”。

在老人眼里,对方家里有人死亡,属于“死有理”,应该认了。

但张玉玺觉得委屈,“没打死人为什么要认?不能再这么不清不白地活着”。

张玉玺开始向办案机关反映自己的情况。他没想到,竟持续了这么多年。

让张玉玺感到欣慰的是,在这期间,借住在妹妹家的两个儿子考上了大学。2015年,两个儿子在郑州的工作也稳定下来,张玉玺和妻子从海南回到河南郑州,与儿子住在一起。两个儿子也帮助张玉玺找律师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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