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高校教师采挖活体珊瑚被抓:觉得好看不知违规

2019-02-27 12:49: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近日,一名重庆大学教师在广西北海涠洲岛旅游时,趁着落潮,私自采挖了多片珊瑚活体,并试图装在泡沫箱内带出涠洲岛。当地警方随即将其控制住,目前涉事教师周某已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据悉,这是涠洲岛自去年7月施行《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来的首例珊瑚盗采事件。负责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相关处罚将由当地海洋环境部门调查后进一步处理。

重庆高校教师

采挖活体珊瑚被抓

广西北海涠洲岛管委会近日通报称,2月20日晚,涠洲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在涠洲岛下牛栏山村海边发现有一名游客私自采挖活体珊瑚,用泡沫箱打包装好,计划乘坐2月21日早上8:30的航班离岛。接到举报后,派出所出动警力在涠洲岛西角码头安检处对该游客进行拦截,截获活体珊瑚10片,并将游客带回派出所问话调查。

经初步调查,该名游客2月20日下午到下牛栏山村海边游玩,发现退潮后海滩上有很多活体珊瑚并采挖了10片,计划第二天携带离岛。该名游客对私自采挖活体珊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4日,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涉案游客周某系重庆一高校的教师,他采挖珊瑚时正逢退潮,“他在采挖的过程中,将一些珊瑚的小枝都给掰了下来。被捕后,他表示,之前就是觉得珊瑚好看,没意识到违规,我们说,你也是个知识分子,保护珊瑚应该是个常识啊!”

据北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介绍,涉事游客周某是重庆人,事后,周某诚恳地致以歉意,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当地保护条例实施后

首例盗采珊瑚案

北海市政府新闻办介绍,2018年7月1日,《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相关规定,禁止买卖、使用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禁止运输、邮寄、携带火山石、标本化石、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等离岛;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对违反条例规定者,可由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处珊瑚礁及其制品、碎体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可由海洋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负责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相关处罚将由当地海洋环境部门调查后进一步处理。

涠洲岛管委会表示,此案是《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7月1日实施以来首例盗采珊瑚案件。

涠洲岛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涠洲岛总面积超过26平方公里,位于北海市区南部海面,是中国最大最年轻的火山岛,因为自然资源独特丰富,1982年就被评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为保护涠洲岛的生态环境,北海市发布了《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包括采挖珊瑚在内的多种可能危害岛上生态环境的情况,做出了规定,“这个规定也是希望大家能够保护好涠洲岛的生态环境,减少人类对涠洲岛地质、生物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除了规定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的规定外,还有关于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禁止新增燃油机动车上岛等规定。据涠洲岛管委会介绍,该条例施行半年多来,管委会已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1月查获了非法采挖盗取海沙、偷运外地燃油汽车上岛等违规行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