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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利持气枪猎杀鹭鸟 猎鸟者终成“笼中鸟”

2019-03-13 13:18: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警方追踪鹭鸟去向

在这起案件中,这些被杀死的鹭鸟究竟流向何处?

2018年7月5日晚,警方根据已掌握的线索,突击检查了城区涉嫌非法收购鹭鸟的餐馆,重点查看了这些餐馆的后厨、冰箱、冰库等场所。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部分餐馆或将鸟锅标明在菜谱里,或在账单里明确标明了鸟锅。

多数餐馆负责人表示鹭鸟是从街上购买的,并不清楚售卖人的情况。对于餐馆经营者故意隐瞒、收购野生鹭鸟的行为,如何能让他们开口呢?警方决定从被抓获的三人入手。

经过调查,警方得知,孙某霞是负责鹭鸟销售的,便通过其手机微信找到交易记录,对其中涉嫌鹭鸟交易的餐馆经营者进行传唤、询问。同时,派出精干警力前往深圳腾讯公司,调取餐馆经营者与孙某霞的手机微信交易记录证据。

面对大量的证据,不少餐馆经营者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据某餐馆负责人张某交代,这些鹭鸟平时都没有存货,一般是客人事先预定,他们才通过微信向孙某霞购买。

经查,浦城县共有18家餐馆存在收购鹭鸟的违法行为,警方对其中涉嫌刑事案件的经营者采取强制措施,其余的予以林政处罚。

满足私欲千鸟丧生

蒋某炎、孙某霞和王某华涉嫌非法狩猎一案是迄今为止浦城县乃至闽北境内查获猎杀野生鹭鸟最大的一起案件。据蒋某炎交代,早期在猎捕鹭鸟时,他是用弹弓打鸟,但觉得不够刺激,听说王某华家中藏有气枪,于是便找上门邀其一起打鸟。

最初,三人猎杀鹭鸟主要是满足口腹之欲,后来孙某霞联系了浦城一些餐馆,以每只鹭鸟40-5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仅一个多月就获利不少。三人尝到甜头后,便开始以非法猎杀鹭鸟为生。截至案发,三人猎杀并销售鹭鸟共计2000余只。

经审理,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被告人王某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持有气枪铅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