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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的代价

2019-06-18 13:26: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女子大闹便利店,还谩骂踢踹民警,结果被判处拘役。
 
俗话说:“小酌怡情,滥饮伤身。”不久前,三明有名女子酒后大闹便利店,还咬伤了闻讯而来的民警。目前,女子冯某因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酒后失控
 
在便利店吵闹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女子冯某与自己的一众朋友聚会,先后辗转多家饭店、酒吧消费,喝了好几箱啤酒。到晚上11时许,众人回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冯某在回家的路上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就到路边便利店内要老板帮她找手机。
 
店老板发现冯某身上满是酒气,说话颠三倒四,就意识到冯某喝醉了,但还是帮冯某打她的电话找手机,可是依然没有找到。
 
冯某见没找到手机,就纠缠店老板,说是店老板偷的手机,要店老板还手机,还一边砸店里的好几袋鸡蛋,一边还叫嚣着自己有钱,并冲着店老板乱骂。
 
民警出警
 
遭到谩骂踢踹
 
店家见状,赶紧上前抓住冯某双手,并将冯某拉出店外,试图让冯某冷静,结果冯某愈发激动,继续骂骂咧咧。店家无奈,让旁边几个店的人帮忙报警。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某派出所的林警官和李警官接警后依法出警至现场。
 
在处置警情过程中,冯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长时间用十分难听的言语辱骂民警,并咬伤林警官的手臂,民警遂依法传唤其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冯某仍然拒不配合,躺地耍赖,李警官不得已只得强制将其控制至警车内,但冯某在这期间一边谩骂,一边多次踢踹李警官。上车后的冯某仍不老实,挣扎、辱骂仍交替上演着。
 
妨害公务
 
女子被判拘役
 
民警将冯某带回派出所后将其约束至酒醒。冯某清醒过后,对于发生过的事情都称不记得了,称只记得有人在对其拉拉扯扯。
 
5月14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冯某妨害公务案件。在开庭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法庭当庭让证人出庭作证并播放监控视频及执法记录仪视频,全面还原了案发当晚的情况。冯某通过监控视频回忆起了案发的情况,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该案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洪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