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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贷款”3万笔 涉案金额1.2亿元

2019-09-10 11:15: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呼朋唤友

组建“套路贷”集团

2016年6月,温某龙伙同林某浩、朱某常、周某婷成立财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次年7月,4人又成立仟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今借到”“有凭证”“借贷宝”等网络借条平台,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经查,温某龙等人的网络贷款业务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审核,便可快速放贷,以无抵押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借款。通过虚假走账,约定“高低”阴阳两个借款协议,金额相差2倍,其中金额低的为实际借款,金额高的是小贷公司诱骗借款人签订的虚假借条。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小贷公司就按照金额高的借条,安排人员采取各种“软暴力”手段催讨高额的利息费、逾期费、续期费等债务。

“用点手段,来钱又快又多,你回去考虑考虑。”温某龙劝说拉拢其表兄郑某怀参与“套路贷”。2017年12月,郑某怀在其招揽下,伙同陈某等人成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月,罗某福等人成立万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温某龙通过技术股形式占信、万象公司各30%的股份。

财神、仟本、万象、信4家公司并无从事金融贷款行业资质,成立之初就是为了通过非法放贷获取非法利益,业务及模式相同,分为客服组、风控组、财务组、催收组,复制运用相同的网络平台。在被害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4家通过互相介绍借款的方式“转单平账”或在本公司“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恶意垒高被害人的“债务”。运营中,4家公司前后招揽夏某源、许某玉等老乡及亲友近百人加入到“套路贷”公司中。

40余条补充侦查建议

引导侦查锁定电子证据

因案情复杂,影响大、涉案金额大,2018年12月20日,案件告破次日,福鼎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套路贷”专案组,检察长靠前指挥,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抽调侦监、公诉4名员额检察官及3名检察官助理共8人办理该案。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一证一通报,三天一碰头”的提前介入机制,就该案定性展开充分探讨,共提出引导侦查意见40余条,制作指导性讯问提纲3次,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018年12月20日至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先后将温某龙等3个犯罪集团向福鼎市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专案组认为,该案最大的困难在于,涉及的被害人众多,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上亿元,取证困难。

如何才能更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承办检察官从电子证据入手,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提取本案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存取款录像等容易灭失的电子数据。此外,建议侦查机关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提取的四家放贷公司系统数据进行司法鉴定。

最终,司法鉴定所提供了长达300余页的鉴定意见。其中,利用“横纵表格法”,梳理了该案近60卷案件材料、数百份银行流水账、数十张电子光盘、数百份供述,按照人员、行为、金额等项目逐一列明,共制作表格50余张,全面理清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关系。

至此,这起“套路贷”案件错综复杂的关系及行为、数额的认定得到清晰展示。

(刘婧 林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