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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包”的茅台酒

2022-08-11 15:40: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侦查监督机制发力 “调包”小团伙被起底

去年8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思明区检察院。思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这起案件最初的报案人仅有曾先生一人,涉案金额仅万余元。但一个月薪仅有几千元的餐厅服务员却长期包住酒店还开车上下班,这些细节让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嫌疑人可能已不是第一次作案。

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从作案手法入手开展深挖彻查,通过对假酒来源、真酒被销赃去向、资金流水进行梳理,指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最终查明苍某甲、余某某盗窃作案28次、涉案金额近48万元,苍某乙参与盗窃作案3次、涉案金额2.4万余元;此外,还查明苍某乙明知是苍某甲、余某某盗窃的茅台酒而予以窝藏和代为销售,涉案金额近23万元。

日前,依据思明区检察院的指控,苍某甲、余某某、苍某乙构成盗窃罪;苍某乙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指控的犯罪金额、罪名均成立,苍某甲、余某某、苍某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十年十个月和五年十个月。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江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