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借钱好友”的假面具
一男子大手大脚花钱,没钱时就冒用前女友微信号到处向好友“借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4日讯 一男子与前女友交往期间,经得同意后向前女友的微信好友借钱。怎料俩人分手后,男子竟冒用前女友的微信账号,多次向前女友的好友“借钱”,金额累计达18万余元。日前,该男子郑某被晋江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郑某 “好友”多次借钱 8月9日,刘先生和好友李女士到晋江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冒用李女士微信,以借钱的名义骗走刘先生18万余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20年8月,刘先生收到微信好友“李女士”发来的消息,称其遇到事情急需用钱,提出借款1000元的请求。刘先生与李女士曾经是同事,在工作期间关系不错,但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当时的刘先生也质疑过“李女士”的真实身份,而“李女士”当下就给他发了一条语音确认了身份。于是刘先生放下戒心,爽快地将钱借给了“李女士”。 而后,“李女士”又以自己生病需要治疗、家人车祸住院等理由,多次向刘先生借钱,刘先生出于好心,几乎每次都答应“李女士”的请求,至2022年7月31日,借出金额累计达18万余元。 “借钱好友”另有其人 经民警核查,这个所谓的“李女士”其实另有其人,每次借款的请求并不是刘先生好友李女士提出,而是李女士前男友郑某发出的。 2018年,李女士与郑某恋爱,俩人合伙在某视频网站直播。由于直播间的粉丝较多,李女士便将自己的手机交给郑某,让其帮助自己打理相关事务,而这部手机里有李女士的微信账号、支付宝账户。郑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便起了使用李女士微信借钱的念头。 起初,郑某借钱时会与李女士商量,并保证会自行还款。见男友如此坦诚并且信誓旦旦,李女士出于信任,便亲自与好友沟通,因此郑某借钱的过程十分顺利。 2022年1月,二人分手,李女士想要回微信账号,但郑某表示需要继续使用这个微信号,并且私自修改了账号密码,将李女士的微信占为己有。 再遇好友才知被骗 2022年7月,李女士偶然间与刘先生取得联系,在交谈中才得知郑某以其名义,向刘先生借款18万余元的情况。 “我也怀疑过她的身份,但因为她一开始有给我发过语音,我就没有多想。直到上个月李女士和我联系上,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刘先生表示。 经调查,受害者不止刘先生一人,郑某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还以各种理由向李女士的其他微信好友借钱,每次金额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甚至直到郑某被告发,还有人被蒙在鼓里,不知自己已经上当受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晋江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不要随意把个人社交账号、支付账户等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若借用人别有用心,出借人可能承受经济损失,甚至是法律责任。遇好友借钱时,一定要使用电话、视频通话等方式确认其身份,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当面确认。在无法甄别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不要轻信对方,更不要给对方转账汇款。如果发现被骗,请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汇款记录等证据,拨打110报警。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刘彩虹 施雅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