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肉计”造假伤情 却将自己送入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6日讯 为达到追究他人刑事责任的目的,不惜自残扩大伤情以求构成轻伤,这样的伎俩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可不就是《三十六计》中的“苦肉计”吗?但是“苦肉计”可不是想用就能用,弄不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信且来看看平潭法院审理的这起诬告陷害不成,反使自己锒铛入狱的刑事案件。 俩醉汉过道撞出“火花” 2022年6月30日深夜,刘阳(化名)次日要出远门,一行朋友在酒吧为其饯行。酒过三巡的刘阳在去洗手间的过道上,与同样醉酒状态的李明(化名)相撞。随即,二人起了口角。在酒精的催化下,你一言我一语辱骂并相互推搡起来,人高马大的刘阳还一下子把李明推到墙角。 感觉吃亏的李明迅速叫来了朋友帮忙教训对方。然而,李明还不解气,他随手抄起酒瓶子,往刘阳脑门砸去,只听“哐当”一声,刘阳满脸是血。此时,刘阳的朋友出来寻他,见到这一幕,赶紧上去护他,酒吧工作人员也上前强行拉开两班人马。 随后,刘阳在朋友的护送下离开了酒吧。然而,就在刘阳一行人等车的时候,李明及其朋友也出来了。这下“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明等人又冲上去围殴刘阳,导致刘阳左前额、面部、右肘部等处受伤。 伤情不够自残来凑 李明等人泄愤完毕后离开,受伤的刘阳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就诊。在路上,刘阳越想越生气,说:“今天被白打了一顿,真窝囊,我一定要把他们送进去!” 这时候,车上一个长期“混迹江湖”的朋友说:“至少要构成轻伤,对方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要求好像挺高的。”一行人仔细比对刘阳身上的伤情,发现顶多是轻微伤,根本都不能达到轻伤条件。这时,有个朋友提出最简单的方法是伤口达到十几厘米。 听了朋友的建议,刘阳咬牙切齿问道:“车上有刀吗?”谁料,同行的一个女性朋友还真从包里掏出了一把修眉刀。接过刀,刘阳一咬牙,在自己左手臂划开了一道长约18CM的伤口,然后前往派出所报案。 诬告不成终被判刑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刘阳坚称该伤口系李明等人用啤酒瓶砸伤,意图使李明等人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伤情鉴定表明,刘阳左手臂创口细长、涉血、边缘整齐,创缘无表皮剥落,系锐器切割形成,啤酒瓶一般不易形成此类损伤。 在警方多次询问后,刘阳终于供述了该伤口系其自残的事实。鉴于刘阳到案后能够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平潭法院以犯诬告陷害罪,判处刘阳有期徒刑7个月。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林雅萍 卓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