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静待花开——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育红工程”参与社会治理
在校园里,时常看到他们开展普法活动的忙碌身影;在课堂上,总能听到他们宣讲法律知识的声音……法槌在手担正义,俯身普法为民安。他们就是阜新法院系统的法官们。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宁。今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按照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思路开展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暨实施“育红工程”专项工作。全市法院向各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163名,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56次,普法覆盖学校134所、覆盖学生97819人,“育红工程”成效初显。 定准校园普法出发点 一张张珍贵的历史照片,一段段激动人心的视频片段,伴随着法官声情并茂的讲解,使同学们深刻感受到党的光辉历程和英雄人物的崇高精神。 6月26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在县实验小学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月”宣传活动。法官从一个个鲜活的革命英雄故事讲到红色歌曲的传唱,让学生们仿佛置身于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之中。 彰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谢成邦告诉记者,法院通过持续实施“育红工程”,与教育部门一道,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夯实法治教育根基,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安法治环境、良好教育环境,让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求在青少年学生心目中生根发芽,让法治之光照耀青少年成长之路。 “普法教育要向‘问题孩子’‘问题家庭’延伸,对家长普法教育比对学生普法教育更为重要。”在阜新法院召开的校园普法研讨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王秀英提出建议。 通过召开2次校园普法研讨会议、1次与市教育局联席会议、2次家长座谈会议,阜新法院共汇总梳理出将校园普法工作持续推向纵深、定期定时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建立“教育+法院”协调联动机制、对“问题家长”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4大类24个问题。 构建校园普法着力点 如何构建校园普法着力点? 阜新法院认真学习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等相关内容,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同阜新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积极联动,以“提出建议+实施意见”新模式,强化“育红工程”顶层设计。向相关部门发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建议》,后牵头制定了《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与阜新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给各县区相关单位。 记者了解到,《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涵盖建立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启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设立校园矛盾调解中心,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做实巡回法庭、少年法庭服务模式等19项内容。设立在两年内实现阜新域内校园普法“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即小初高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学生接受普法教育全覆盖;落实校园普法“两堂必修课”,即“开学第一课”和“离校最后一课”。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目标明确。”3月20日,前来送锦旗的两位学校领导,对法官前几次的普法仍是赞不绝口。 原来,正逢学校开学当天,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杜爽来到太平区实验小学,与师生们共同回顾了近年社会上所发生的重点、热点法律事件,并结合自身办案经历,通过翔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为全体师生讲授了如何抵制校园欺凌、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治课。还为学生们讲解了法袍、法槌的含义,让学生们穿法袍、敲法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法院的法治课堂不仅激发了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热情,更点燃了同学们在校园求知的奋进火花。感受到杜爽热情高效的普法服务,全体师生特别满意,特委托我给您送一面致谢锦旗。”校长刘伟说。 此次活动仅仅是太平区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缩影。如今,太平区法院普法宣讲团已经成为学校师生与法院沟通交流的平台、法律咨询的平台和培蕾护苗的平台。 杜爽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共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10余次,参与活动师生共计3000余人次。 把握校园普法落脚点 阜新法院按照市关工委在法院调研期间的指导意见,实时督导全市两级法院努力实现“两堂必修课”和“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要求基层人民法庭担负起本辖区中小学校的普法任务,确保普法教育向农村中小学延伸,不留盲区。 各法院不断丰富完善校园普法方式方法,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通过上法治课、播放法治微电影和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引导学生接受普法教育。 阜新法院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制作的两部微电影《新生》《岔路》,展现了法院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被告人双重保护的格局;彰武县法院成立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采取“学生想听什么就讲什么”的“订单式”授课方式巡回授课;其他法院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效果。 “现在开庭!”5月27日,随着“审判长”青涩而坚定的声音响起,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中小学生社会综合实践基地开庭。 法庭上,“审判长”严肃认真,“公诉人”条理清晰,“被告人”真心悔过,赢得台下掌声不断。当天,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参与模拟法庭的同学们通过认真学习和准备,完美还原案件庭审过程。 整个过程中,法官们全程指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同学们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面,阜新法院通过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能、做实“两个法庭”服务模式、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辟校园解纷绿色通道和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方法帮助教育系统构建更加完整的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实效,让校园矛盾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讼。全市多名法官依托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功化解多起校园矛盾纠纷,使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信任与支持。 今年6月,在校生王某等6人因琐事与张某某发生矛盾,并将张某某堵在某歌厅内进行持续殴打、辱骂、身体侮辱。该行为不仅使张某某受伤住院治疗7天,还给其精神上造成很大伤害。张某某家长得知具体情况后立刻报了警,并到法院要求6名被告家长进行民事赔偿。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于娟娟经了解得知,该案中原告、被告均为未成年人,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并立刻找来双方核实具体情况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和多次调解,以及对原告进行安抚后,6名被告均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并向原告进行了赔礼道歉。同时,表示以后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6名被告家长也同意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原告也撤回了诉讼,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校园欺凌问题,不仅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极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法官建议,作为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作为未成年人,如遇矛盾纠纷或困难,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正确方式解决,而非成为“施暴者”将解决方式暴力化。如遇校园欺凌事件,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多与老师、家长沟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阜新法院将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推向纵深,努力擦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底色,精心培育“育红工程”司法品牌,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记者 叶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