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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检察院“未检”工作有硬度更有温度

2016-05-31 09:21: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能挽救 就绝不盲目打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不捕直诉、减少羁押、附条件不起诉、建议缓刑……为了尽量保证涉案未成年人能够正常生活、学习,有效减少未成年人因涉案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把教育挽救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始终做到慎之又慎,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能挽救的决不盲目打击,多层次推动爱心帮教工作。

“四方帮教”是同安区检察院特有的帮教品牌。对于不捕、不诉、公安撤案、法院判处缓刑的涉案未成年人,该院青少年维权岗、社区居委会干部、帮教对象亲属和帮教对象“四方”共同签订帮教协议,借助多方力量敦促帮教对象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律,虚心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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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该院还与区法院、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开展“同心帮教”、创新外来犯罪人员就地矫正工作的暂行办法》,对于区法院、区检察院认为根据案件情况确有必要适用缓刑,且被告人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确有实际困难的案件,被告人向法院、检察院提出请求在本区接受社区矫正,并自愿提供保证金或担保人保证其在本区接受社区矫正的,区法院、区检察院可以会商区司法局接纳被告人在本区接受社区矫正,区司法局则会尽力协助、配合。

据统计,2015年,同安区检察院与辖区内两家企业就涉案未成年人就业安置工作达成协议,安排不捕、不诉帮教对象进入企业进行学习、培训和工作。

“我们本想把偷出来的东西拿去卖,但到半路,东西掉出来了,被路过的好心人发现了,于是他就把我们拦住了。”这是同安区检察院未检室检察官陈婧在提审因盗窃被捕的刘某时得到的回答。陈婧心理一震,他居然用“好心人”来形容抓获他的人。“这是个单纯的孩子,他还清楚是与非,应该给他一个机会。”在提审前,陈婧已经审查过案件,刘某和同伙先后三次到同安区祥平街道西洪塘村“红星小学”在建工地,先后盗走100多个价值300多元的铁质扣件。陈婧觉得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有作不捕的可能性。

回到办公室的第一时间,陈婧拨通了刘某父亲的电话。刘某的父亲说,“根本管不了他,他的网瘾很大,彻夜上网不归,每份工作都做不了多久。到里面关一关,可能还能改掉一些坏毛病。”陈婧深知,这是刘某父亲的一时气话,关进看守所并不一定能改掉刘某的坏习惯,更大的可能是交叉感染。在取得分管副检察长的支持后,陈婧与刘某父母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告知他们,检察院打算对刘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希望他们对刘某加强监管,千万不要放弃这个孩子,也不能由着这个孩子。

同时,陈婧也清楚地看到,刘某最大的问题是网瘾太大,但刘某的父母又不知道如何管教他。于是,陈婧和刘某以及其父母共同签订帮教协议,由陈婧、刘某父母共同对刘某进行帮助和监管,要求其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参加检察院组织的考试。同时,在征得刘某本人及其父母的同意后,将其送到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接受辅导。陈婧还告诉刘某,如果日后找工作遇到困难,检察院也有就业安置基地,可以为其提供工作机会。

近年来,凭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执着追求,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未检工作不断实现新飞跃,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打造了一个个响当当的品牌。“法律有硬度更有温度,未检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更要凸显法律的温度!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官们首先想到的不该是惩处,而是要探究犯罪起因,寻求挽救的途径。”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建木如是说。

(本报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陈婧 柯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