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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遗产纠纷案

2016-06-02 10:59: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日讯  “这事情堵在心里这么久,总算解决了。”日前,终于和继子陈斌(化名)达成和解的周某长舒了一口气。

周某与陈斌的父亲老陈于1973年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尽管老陈婚前有6个子女,婚后周某毫无怨言,尽力做一个好母亲,和老陈一起把孩子抚养成人,一家人的生活也算是安定平稳。

2013年德化县城区改建,周某与老陈共同购买的套房也因此进行了拆迁。始料未及的是,重新安置的房屋尚未交房使用时老陈就不幸因病离世,这给周某原本平静的生活带来了涟漪。

“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房子归周某和老陈的长子陈斌所有,其他子女自愿放弃房屋的继承权,由周某和陈斌办理交房手续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14年,经过商量后,周某与老陈的子女签订了房产继承协议书。因老陈的3个女儿都已出嫁,老二、老三各自有房子,6名子女均在协议书上签字。

“我的弟弟妹妹都放弃了继承权,这房子应该归我。”然而签完协议的陈斌却反悔了,因想独占此房,一直拒不办理相关手续,房子至今未能交房使用。2014至2015年间,周某多次向社区提出申请要求调解,但都因陈斌提出的条件过分苛刻,周某无法接受,调解未果。

未能交房,已经年过六旬的周某只能临时租房。今年3月21日,迫于无奈的周某来到德化县法院,一纸诉状将继子陈斌告上了法庭。

虽之前签订了放弃继承权的协议,但因主审法官李平询问另外5名子女意见时,他们均未明确表示放弃对房屋继承权,因此之前签订协议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也参与到庭审中来。

“周某虽然是你们的后妈,但是那么多年来把你们抚养长大,让你们成家立业也不容易,你们应当孝顺……”见其他兄弟姐妹均对得到多少遗产并不大在意,李平一开始便劝说双方调解。经过一番考虑,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

“她没有尽到为人母的职责,房子不该给她。”“他一点都不孝顺,而且协议都签了还反悔,我年纪这么大还只能在外面租房子住……”调解过程中,双方不停进行贤与孝的论争,相持不下。见双方情绪激动,李平只能将双方拉到一边,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

“黄金难买父母恩,虽然周某不是你亲生母亲,可也辛辛苦苦将你抚养长大……”李平从中国传统美德“孝”方面劝服陈斌,并引导陈斌及其他兄弟姐妹回忆周某为他们做过的事。见陈斌的眼神变得柔和了,李平转而向陈斌释明法律。

“该套房产属于你父亲和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是你父亲的,你们6个兄弟姐妹及周某只能继承这一半的房产……”李平多次向陈斌解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令其明白房屋只有一半的产权属于可继承的遗产,另一半的房屋产权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听完李平的话,陈斌若有所思。

从上午9时到12时,经过半天的调解,双方大致达成了和解方案。然而,在价格上仍然达不成一致意见。李平遂让双方稍作休息,当天下午继续在家事法庭进行调解。

“我觉得我不应该只分到这一点。”当天下午,陈斌坚持认为自己应该多分一些。“在法律上,这套房产只有一半是你父亲的,因此你能继承到的只是这一半房产的七分之一。”李平不厌其烦地向陈斌解释,并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一面向其他子女做工作,让大家一起劝说陈斌。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时针慢慢指向下午5点,原本强硬的陈斌终于低下了头。一整天的调解,也落下“帷幕”。该案件最终达成调解,房屋所有权归周某所有,周某补给陈斌等6名继子女27万元,协议达成当天周某先支付给陈斌等人每人5000元,其余款项待房屋产权办理完毕后10日内进行支付。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戴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