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停车也被贴罚单? 交警部门:部分小区通道属公共道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福州一小区业主在小区内停车,却屡屡收到罚单。受罚者认为,道路在小区内,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但福州交警部门表示,按照道路法规,该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小区路段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属于交警管辖范围。 身边事儿 车停自家小区被贴罚单 “我的车停在小区通道,为什么交警还要贴罚单?”近日,福州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其停放在小区通道的车被交警贴了罚单。 据王先生介绍,日前,当他准备对车辆进行年检的时候惊讶地发现,4月26日,他有一个位于达江路与新庙路交叉口东向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记录。原来,当天,王先生临时将车子停放在自家小区10号楼前的一个商业观光梯旁。对此,他觉得很“冤枉”。他说:“这条道属于小区内部通道,停车问题应该由小区物业来管理,交警是不应该到小区内来贴罚单的。”并且,王先生在小区内被贴罚单不止他一人,他邻居们的车也被贴过罚单。业主小林说:“有次我就上楼拿个东西,因为时间短就没停在收费停车位那,可就这么一会儿,车子就被贴罚单了。” 王先生所在的小区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君临天华小区,该小区是一个集商务、旅游、休闲、购物、娱乐、居住于一体的现代商业中心。记者看到,君临天华小区与中亭街毗邻,地处台江商圈中心地带,小区内的道路四通八达。王先生住宅楼门前的道路直走便能到达中亭街区,外来车辆可随意进出。而在王先生当时车辆违停位置的附近有几个公共收费停车位,但是这几个停车位无法满足小区住户及周边商户小车的停放,道路的周边仍随意停放着许多车辆。 王先生介绍,他们几个业主曾就停车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后洲派出所也明确表示,他们所在地是小区内部通道,非交通路线。 说法与提醒 不能在开放式小区公共通道停车 既然王先生是将车停在小区内的通道,为何还算违章停车呢? 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福州市公安局台江交警大队。该大队教导员肖家艳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王先生所在的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其违停的区域是商业街道属公共道路,并且在该路段,交警部门已经设置了禁停指示牌。因此,他认为交警对王先生违章停车进行抄告,并无不妥。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采访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丁兆增。他表示,交警关于“道路”的定义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章第119条的规定。王先生所在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因小区特殊的位置,王先生所停道路属于公共场所,加之该道路上已有交警设置的禁停指示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之规定,设置禁停指示牌的路段不得停车。所以交警部门对于在设有禁停指示牌的公共场所道路停车行为有权进行处罚。 丁兆增提醒,市民遇到此类问题时应注意所停路段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区域,在路段的出入口是否存在禁停指示牌;停车时应避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办完事后应当尽快驶离;收到相关行政处罚时,应注意了解处罚原因及处罚依据;对于相关处罚不服时,应及时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诉或向其上级提出行政复议,甚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本报记者 陈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