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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法院审理首例鉴定人出庭作证案

2016-07-05 10:30: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昨日,云霄县法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某云与被告何某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鉴定人出庭作证。据悉,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该院受理的首起鉴定人出庭作证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何某云在诉讼前经有关部门委托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厦门分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有异议,申请鉴定人孙某某、赖某某出庭作证。法院依照程序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孙某某、赖某某当庭陈述鉴定人的资质、鉴定的程序、内容以及依据,并当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发问。

《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可以有效地保障鉴定意见客观真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汤明智 罗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