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缠”的当事人
姓名:黄程越 职务:泉州市鲤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素描:1998年到泉州鲤城法院工作至今。2012年以来,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049件,年均办案数量达230余件。 荣誉: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优秀政法干警、福建省优秀法官、福建省基层法官办案标兵。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9日讯 一对近六十的夫妻,从湖南千里迢迢赶到泉州,眼里尽是悲伤与无助……时至今日,泉州市鲤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黄程越仍然忘不了那一幕。 2012年12月9日晚,黄某四夫妇之子黄某军、黄某强同朋友在泉州一家KTV与钱某等5人发生口角,结果被钱某等人殴打。最后,黄某军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强受轻伤。2014年,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依法判决钱某等5人11年至1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赔偿受害者共计11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四夫妇和黄某强却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款。为此,黄某四夫妇频繁跑到该院执行局,要求强制执行生效判决。 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上门发放执行款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这就需要执行法官去落实。”黄程越说。接手案件后,黄程越组织两个执行小组,日夜兼程赶往几个被执行人老家贵州、四川、重庆等地,追查实际财产情况。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黄程越的心凉了半截,几个被执行人的老家都在极为偏远的农村,家中一贫如洗。在走访了当地公安机关、村委会、房管部门及银行后,依然无法查得可供执行的财产。连日的奔波对黄程越来说早已习惯,但是案件的僵局却让他夜不能寐。 “他们肯定把财产转移走了,或者是你们在给他们打掩护!”黄某四夫妇在得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便更加频繁上访,甚至晚上躺在法院内不走。而黄程越则始终耐心劝导和安抚,并为远道而来的夫妇俩就近找了住的地方。 “我们真的很可怜,我现在已经无路可走了。”黄某四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黄程越。 这个来自湖南苗族自治区的家庭原本就十分贫困,黄某四多年患病早已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儿子本是家庭的希望,现在黄某军离世,黄某强也落下病根,经济支柱没了,妻子舒某花受到打击,精神时好时坏,家里也拿不出钱来治病,这一切黄程越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无论如何,民生的事就是执行的头等大事!”黄程越下定决心,一定竭尽全力办好这个案件。考虑到5个被执行人案发后都在服刑,且家中确无任何可执行财产,黄程越积极筹措司法救助金,先后向院党组及案发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寻求支持,甚至发动干警为黄某四夫妇捐款,最终筹得专项救助资金20余万元,及时缓解了黄某四一家人的困境。 但黄程越并未就此“满足”。“一定要一次性为当事人把所有的后顾之忧都解决了!”黄程越说。得知因老夫妻俩不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尸体火化,黄某军的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已将近四年,而逐渐积累的高昂冷冻费用,他们根本无力支付。为此,黄程越又主动和泉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减免了部分的殡葬费用。 “入土为安,不再挂念。”听完黄程越的话,看着他的种种努力,黄某四夫妇眼眶湿了,终于签字同意火化尸体。 “黄法官,谢谢你,我知道执行不容易……现在有钱治病了,想专心照顾好儿子的伤,我不上访了。”离开前,黄某四这一席话,让黄程越放下了心中那块压了许久的石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特约记者 蔡崇谋 通讯员 郭昕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