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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

2016-09-28 13:28: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8日讯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明确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方面,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及标准;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法律要求等。

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健全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应用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

在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执法勤务警员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