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仙游县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
主动作为 勇于担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5日讯 自2012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和检察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仙游县检察院设立试点派驻检察工作站 主动转变 让百姓感受公平正义 黄某是仙游某建筑工地承包商,自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拖欠该工地10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计640740元。有关部门介入并责令支付后,黄某仍不支付工资并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由于此案涉及的人数多,年关将至。主办检察官一边开导黄某,进行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一边与黄某家属多次沟通。促成了黄某与欠薪民工协商,最终黄某取得了民工的谅解,并逐步清偿了民工的欠薪。 “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坚持‘执法顾大局,办案化矛盾,调解促和谐’的思路。”主办检察官介绍说。 正是这个转变,让仙游百姓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五年来,该院办理涉及民生的案件80件,批准逮捕98人。 主动创新 为仙游打造青山绿水 前些年,仙游县因重点工程项目“先占后批”或“边上边批”导致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频发。仙游县检察院立即深入调查了解后,依法向仙游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仙游县林业局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书》,专题研究,出台措施,及时整改。之后,仙游县再未发生因上项目而发生非法占用农用地事件。 去年6月,经群众举报,在仙游县城饮用水古洋水库的发源地发现了“土法炼油厂”。仙游县检察院马上提前介入,牵头环保、公安召开联席会议,一举突破首起“炼黑油”案;同时进一步深挖余罪,清理废弃轮胎市场,连续突破3起重大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这些都是近年来仙游县检察院主动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坚持“三个一”护航绿色发展的好例子。 经过几年来的加强整治,仙游县林区已形成宣传、防火、巡查、生产等良性循环态势。 主动监督 让民生权利得到保障 2013年,仙游县检察院在监督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莆田市政府颁布的《莆田市工伤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意见相抵触。据此,仙游县检察院向县人社局提出检察建议,并提请市检察院向市政府提出意见;仙游县人社局采纳该检察建议,并向市人社局和市政府提出修改意见。经多方努力,2015年莆田市政府废止了该规定,扫除了莆田地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最后一道障碍。 今年该案例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作为重要的办案经验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近年来,仙游县检察院更是重拳出击,督促催缴入库土地出让金、滞纳金、人防费、水土保持费6.15亿元。同时,通过督促起诉方式,及时追回国有资产300多万元;针对银行借贷中的公职人员欠款未执行案件,共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3件,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主动打击 让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非公经济已经占据仙游经济的半壁江山,检察机关该如何当好非公经济的司法“服务员”?这还是要从2009年欧某诈骗一案说起。 2009年3月,欧某开始筹建、拍摄有关《妈祖》题材的电视剧。由于资金短缺,欧某不得不退出投资拍摄,由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资拍摄。欧某却继续以投资参股拍摄《妈祖》电视剧为由,同他人签订电视剧《妈祖》的合同投资拍摄协议书,共骗走三被害人443多万元。仙游检察院快速审理,欧某最终获刑18年6个月。 “感谢检察院的快速审理,有力地维护了我们公司的权益!”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五年来,仙游县检察院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有序的营商环境。精准打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和非公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2012年至今共办理案件34件45人。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姚婷婷) |